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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病院动态

【患者福音】西北大学附属医院·西安市第三医院
进入医疗保险特殊药品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2-03     作者:sanyuan   分享到: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曾是一些大病患者及其家庭的沉重记忆。进不了医保目录的抗癌等自费药,动辄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元的治疗费用,让不少患者只能“望药兴叹”。如何让医疗保障更加坚固,减少用不起救命药的悲剧发生?

特药如:来那度胺、硼替佐米、西达本胺、阿扎胞苷等,是治疗重特大疾病的手段之一。临床上有一些肿瘤性疾病需要使用的一些费用较高、疗效确切且无其他治疗方案可替代的特殊治疗药品,简称特药,特药的应用有明确的适应症和临床诊疗规范。目前特药按照乙类药品进行管理,由省医保经办机构与特药供应商谈判协商后确定全省统一的医保结算价。特药品种实行“三定”管理,即定医疗机构、定零售药店、定特药责任医师。

西北大学附属医院•西安市第三医院作为城北的三级综合医院于2019年9月取得特药定点机构资质,在本院领导的关注下,院医保办与信息中心充分准备后于2019年11月22日正式拉开了市三院特药使用的揭幕战。

说起特药使用不得不回顾一下2019年11月18日血液与肿瘤中心收治的一位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DLBCL)的患者,DLBCL标准的一线治疗方案采用6-8周期以利妥昔单抗(美罗华)为基础的免疫化疗,可大大提高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患者的生存,仅美罗华6-8个周期的花费一般需6-8万。由于西北大学附属医院•西安市第三医院已获得医疗保险特殊药品定点医药机构资质,该患者在三院住院使用美罗华可按医保进行报销,由于该患者为三院第一例使用“特药”的患者,为使其得到及时治疗,信息科与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付出大量辛勤工作,该患顺利按计划进行治疗。特药的顺利应用极大方便了市三院需要使用特药的肿瘤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