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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西安市第三医院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21     作者:sanyuan   分享到:

为更好地做好我院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及工程类采购招投标环节的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现将我院比选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比选内容及项目编号:
(一)比选内容:公开比选我院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一标段:医疗器械、医用耗材招标代理机构
二标段:工程类招标代理机构
(二)项目编号:SSYZ-2018033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一)响应人须符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七条规定的资格;
(二)响应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保障制度。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暂停过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整改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
(四)响应人必须在西安市市区内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办公条件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标准。
(五)响应人应符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一条的相关的条件要求,即具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制,较完整的风险防范管理制度,遵章守纪,能够较好地执行行业管理规定。所派本项目负责人熟悉国家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专业招标组织及招标争议解决能力,服务期内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
(六)参与一标段磋商的响应人具有较稳定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绩。
(七)参与二标段磋商的响应人提供工程类招标代理资质并具有较稳定的工程类项目招标代理业绩。
(八)具备一标段和二标段代理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可同时报名参与二个标段的磋商,但需分别提供业绩,并完全提供资质。
三、代理机构服务周期:三年
(服务合同每次签订一年,次年根据上一年服务及合作情况签订)
四、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18年6月21日— 6月27日
        (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三路东段10号  西安市第三医院
         联系人:肖老师  王老师
         电话:029-61816113
 (三)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陕西省财政厅注册登记证明资料
 3、参加二标段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工程类招标资质。
 4、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
五、比选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


西安市第三医院招标办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