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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西安市第三医院关于自主定价新增检验项目及价格标准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29     作者:sanyuan   分享到:

 根据陕西省物价局【2016】36号文件规定,对未列入《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2013年版)》,但临床意义明确、特异性和敏感性较好的抗缪勒管激素(AMH)检测项目,医疗机构自主确定新项目及价格。经检验科申报、医务科立项审核,经管科在价格核算及调研的基础上,组织院内相关专业专家进行价格论证。2017年12月26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此新增项目及价格标准申报方案。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7日,经管科联系电话:61816097。

附件:西安市第三医院自主定价新增检验项目及价格标准

经管科

2017年12月29日

西安市第三医院自主定价新增检验项目及价格标准

财务分类

项目名称

项目编码

计价单位

最高限价(元)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说明

H

抗缪勒管激素(AMH)检测

ZJ2017001

320



化学发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