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西安市第三医院关于自主定价新增检验项目及价格标准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29     作者:sanyuan   分享到:
根据陕西省物价局【2016】36号文件规定,对未列入《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2013年版)》,但临床意义明确、特异性和敏感性较好的抗缪勒管激素(AMH)检测项目,医疗机构自主确定新项目及价格。经检验科申报、医务科立项审核,经管科在价格核算及调研的基础上,组织院内相关专业专家进行价格论证。2017年12月26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此新增项目及价格标准申报方案。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7日,经管科联系电话:61816097。
经管科
2017年12月29日
西安市第三医院自主定价新增检验项目及价格标准
财务分类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码 |
计价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说明 |
H |
抗缪勒管激素(AMH)检测 |
ZJ2017001 |
次 |
320 |
|
|
化学发光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