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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西安市第三医院2024年十二月份院领导接待日工作安排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28     作者:   分享到: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全院职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加强民主管理,广泛听取意见,畅通患者及职工反映渠道,加强干部与群众沟通联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据《西安市第三医院领导接待日实施方案》,现将2024年十二月份院领导接待日有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①接待对象

就诊患者及家属

全院职工

②接待安排

接访领导

接访日期

(每周四)

接访地点

  

  

颜伟生

副院长

12月5日

办公室

吕雅丽

副院长

12月12日

 

总会计师

12月19日

石耀武

副院长

12月26日

注:接待安排如遇特殊情况,由院办公室协调另行通知。

③来访预约

1.为合理安排接待流程,尽量减少来访患者群众等待时间,采取线上或线下预约形式开展来访预约登记,根据预约先后确定接待顺序。

2.来访者可通过电话、邮箱、现场等方式预约,填写《西安市第三医院领导接待日预约表》(见下方二维码),发送至邮箱xasdsyyyb@163.com。

西安市第三医院领导接待日预约表.docx.png 

西安市第三医院领导接待日预约表

3.预约时间:8:00-11:00 14:00-17:00工作日

4.联系电话:029-61816169工作日

④接待须知

1.接待对象需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自觉遵守接待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到指定场所反映情况和问题,做到不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

2.为确保后续预约人员按时有序完成接待,接待时间一般应控制在30分钟以内。

3.接待对象反映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4.接待对象不能携带危险品、爆炸品或管制器械等物品。

5.接待对象应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害接待场所的公共财物。

⑤接待日受理接待事项范围

来访者可提出包括且不限于以下事项:

1.患者及家属对医疗技术、医疗安全、医疗质量及费用等问题存在疑虑,且无法得到相关科室明确答复的;

2.本院职工对工作环境、福利待遇、人事安排等问题存在疑虑,且无法得到相关科室明确答复的;

3.社会各界人士对医院的业务开展、服务质量、设施设备等问题存在疑虑,且无法得到相关科室明确答复的

4.患者在就医诊疗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优化建议;

5.本院职工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需由医院出面且医院有权处置、属医院内部管理的事项;

6.对医院重大决策的制定、重大改革项目的出台以及涉及医疗、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情况反映;

7.涉及面广、问题较为复杂或医院有关科室拖延不决或无力解决的问题;

8.对改善医院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建议,对医院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9.其他需要反映的问题。

⑥接待日不受理事项范围

1.属于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及行业政策的事项

2.属于职能科室职责范围的,直接由相关职能科室跟进处理

3.责任科室已按政策规定作出妥善处理意见,且又无新诉求的问题,因同一问题重复反映的

4.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处理的问题,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5.有关部门已在协调处理中的问题

6.党员干部贪污腐败、行贿受贿等违纪事项,已告知相应诉求渠道的

7.经核实为恶意攻击无实质性内容的事项

8.反映事项要素不齐全、证据不充分、且拒不提供,无法处理的事项,无实质性内容、无可操作性、无参考价值的不合理建议

9.其他可以不列入受理范围的事项。

 

 

                   西安市第三医院办公室

                   2024年1128